省高院印发类案检索实施意见
2020-12-26 00:00:22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廖悠悠 | 作者:刘沁 | 点击量:16758
法制周报·新湖南讯(通讯员 刘沁)近日,省高院向全省法院印发《关于类案检索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类案检索启动、检索范围、检索方法、结果应用、监督追责、配套保障6个方面规范类案检索工作,促进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办案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意见》规定,类案是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法官、合议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拟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限要求,合议庭成员意见分歧较大等7种情形的案件,应当进行类案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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